華爾街的大老原來是個騙子:透視梅道夫傳奇的真象

就在華爾街金融風暴方興未艾的時候,紐約又發生一個投資理財的大詐欺案,一位在華爾街證券和投資界吒叱風雲多年,曾任紐約科技股票市場(NYSDAQ)主席的伯納德、梅道夫(Bernard Madoff 許多媒體翻譯為馬道夫, 其實美語發音應為梅道夫)突然向美國金管機構自首,宣稱以他命名的證券和投資公司周轉不靈,受害客戶投資總額高達650億美元以上,可能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詐騙案。他的手法是以代為投資理財為由,大量吸收資金,但是並沒有真正去投資而是用後來的資金支付客戶利息或本金,前後進行有二十多年,因為他每年準時支付10%以上的利息,而且如有人要求退股,數日之內支票即會寄到,所以梅道夫的聲譽日升,投資者或政府機構對他沒有懷疑,甚至在他認罪之後,還有很多人拒絕相信事情的真象,認定梅道夫是被誣衊的。

在摩天大樓林立的紐約要想以一棟建築成為地標談何容易,就有這麼一棟高樓位於第三大道靠近

就在這棟大廈裡,被人昵稱為伯尼的梅道夫設立了一個叫作“伯納德、梅道夫證券投資公司”,使用了171819三層樓面。曾在這裡打造了一個金融王國,他經營的公司一度是證券交易所的大戶,交易額占華爾街證券買賣的5%。他親自掌控的投資理財部門曾是共認為最牢靠,最穩當的投資管道,每年總會帶給投資人10%左右的回收,十數年不變。所以他的投資信譽有人戲稱為“猶太人的T bill”,所謂T bill就是指美國財政部所發行的“國債”,理論上是不會倒的。

要想在紐約這樣人才輩出的大都會出人頭地豈止談何容易,簡直是難如登天,比蓋一棟建築地標更要難,這位伯尼是怎麼辦到的? 他來自於紐約皇后區東邊猶太人聚集處,學生時代並不出色,倒是很有點生意頭腦,在就讀紐約長島Hofstra University的時候,上課之餘做起裝璜生意,專門幫人家設置水管系統。大學畢業以後,曾經到布克林法學院讀了一年的法律,後來就跑去華爾街開設證券交易公司,那是1960年的事。經過一段時間的磨練,他公司的業務蒸蒸日上,最重要的是他很注意高科技發展,他的公司最先採用電腦和網路買賣技術,人家還在用電話下單,他的客戶只要上網幾秒鐘就可把事情敲定。

美國在80年代開始,高科技的時代來臨,梅道夫乘勢和其他券商合組新科技證券交易所,即NYSDAQ,並且受到美國證管會的重視和鼓勵,他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和政府主管金融和證券的機構建立良好關係。政府官員們對他信任有加,經常徵詢他的意見,對於華爾街的交易複雜脈絡和內幕,常找他指點迷律。有了這層關係,這對他日後能夠逃過政府監督很有幫助。

1987年他曾被選為NYSDAQ的主席, 連任三年,憑著這個頭銜,讓他在證券界幾乎可以呼風喚雨,同時也讓他能夠發展投資理財的業務。剛開始的時候他利用私人俱樂部,如紐約長島Hamptons的幾個高爾夫鄉村俱樂部和佛卅的Palm Beach Country Club,多半以猶太富豪為吸金對象,後來又透過慈善機構特別是和猶太人有關的組織,一方面大筆捐款,一方面廣建人脈大量吸金。到了後來他根本不再需要本人出面,而多半透過歐美理財合夥團和銀行(特別是私密銀行”private bank”),引進天文數字的投資金額,譬如紐約的Fairfield Greenwich Group,西班牙的Banco Santander ,瑞士的Banque Benedict Hentsch Neue Privat Bank等,這種做法不但省去許多麻煩,因為這些理財單位為了賺取數以百萬計的傭金,可以把吸金業務打理得完美無缺,而且還不斷提高這位金融界大老梅道夫的聲譽,由於他的低調行事風格和故作神秘的高姿態,使得一些想投資的人不惜花大錢加入私人俱樂部設法和“伯尼”拉關係,最終目的就是希望他接受他們雙手捧來的鈔票,每年穩賺不錯的利息。
                                                                                                
他憑著個人的魅力和親和態度在紐約和美國首都華府廣交政府官員和金融界的大亨,逐漸變為無往不利的金融行家。同時像他這樣地位的人士所應有的玩物一樣不缺:位於曼哈頓的高級公寓,私人專機和停靠在法國南部的大型遊艇。他雖然不是家喻戶曉的知名人物,可在華爾街卻是很受尊崇的大老,這讓他可以坐上重要企業和委員會的董事寶座, 籍此直接參與證券和金融法規的修訂。

但他也有不為人注意的一面,他性格有些孤僻,就算他參加宴會或社交活動時,也很少能放得開,總是跟人保持一段距離。

因為他的偏好,在紐約和倫敦的辦公室佈置得簡單樸實,色調多半為黑、白、灰三色,呈現一種現代化的冷感。

最重要的是他在17樓只帶領20多位工作人員,掌管數百億的資產理財部門,但是許多交易和資料除了他本人沒有人知道全貌,就連在公司任職的親友家人,譬如他的兩個兒子、弟弟、侄女等都宣稱不知道這個部門的業務細節,剛剛出爐的調查報告指出13年來他告訴客戶為他們買賣的股票或是其他投資專案全部都是捏造的。

但是他一個人如何能編撰那麼多的財務和交易明細,而且還可以通過會計師和主管機關的稽查員的審核到現在還是一個謎。有人認為這有兩種可能;一是他確實聰明過人,精力充沛,能夠一個人透過電腦和不知情的員工編寫各式報表,二十多年來騙過投資人和審核機關;另外一個可能是還有其他共犯, 只是全部罪名由他一人扛起。據說這次東窗事發還是由他兩個兒子大義滅親式的向主管機關舉發的,但是這麼戲劇化的過程,有多少真實性而不是事先編好的劇本,恐怕還得等官方調查清楚。

以目前所知的資料顯示,他所以以能夠吸收這麼龐大的資金,而行詐騙之實,起碼有下列幾個原因:
1.他設立的證券公司,從買賣小額冷門股票發展到整個華爾街證券交易量的5%,單就一個證券公司而言是一個非常成功的典範,後來他與其他幾位同業籌組科技股票市場(NYSDAQ),開創紐約傳統證券市場以外的新天地,不但是了不起的創舉,而且得到政府官員的讚賞和尊崇,因為有合法股票交易的金字招牌,對他日後親手打造的投資部門開了許多方便之門。他以操作加權和期貨式股票(stock optionfuture)的說詞,再加上證券交易部門巨量買賣作為掩飾,騙過許多稽查員。

2.他所管理的資金有很多是非營利基金會(not for profit organizations)的資產,根據美國
的稅法,他的公司可以合法地抽取每年5%的管理費,這給他一個機會就是每年有一筆巨額現金自由運用,可以連續長達20年之久,這對他的詐騙行徑很有幫助。

3.以他經營如此龐大的金融機構,雇請的會計師事務所(CPA)是一個名不經傳的小機構,這使得他幾乎可以對之於取於求,許多該驗證的會計步驟大概都是馬虎過關或者乾脆就省略了,這和前幾年Enron公司的案例有異曲同工之妙,對美國會計制度聲譽造成很大的傷害。事發後他的會計師也被判刑。

4.他很早就能善用最新科技,如電腦資料處理,互聯網的運用,這給他有機會不需許多人力便可編造大量報表,得以瞞天過海達20多年(有證據他自70年代後期便開始作假),而且詐欺到有史以來最大的金額。

5.一般的所謂Ponzi scheme(見註1)的案例多半是用高利息(最少20%)為號召,資金來得快但“東窗事發”也快,這些騙局有如曇花一現,來去無蹤。但是他是用相對較低利息(10%--12%)和穩健可靠為宣傳,他甚至還不時上媒體宣導投資需要謹慎,不可盲動,而且他經常拒絕接受一些個人投資要求,給人一種高不可攀,牢靠可信的表像,所以在一些有錢的猶太人圈子裡,流行一句話:「你想投資嗎?只要把錢交給伯尼就得了!」(“You have some money to invest? Just give it to Bernie.”)

這一陣子美國又陸續爆發了三起投資詐騙案,其中「史丹佛金融集團」牽涉的金額達90億美元,另外兩家;「西山脊(Westridge) 資產管理公司」和「西門(Westgate) 資產」有問題的資金也有數億,手法卻非常相似。

梅道夫等案件很直截了當的證明一件事,那就是再好的制度,最審密的監控,還是需要對的人去執行,否則難免不會出差錯或被有心人扭曲,當然有制度總比沒有制度要好,只是監控機制是不能片刻放鬆的,否則像這些詐騙案和華爾街金融亂象難保不會發生。

柏納德、梅道夫於2009312日在紐約法院正式對被控的11項罪名全部認罪,後來被一位華裔聯邦法官判處150年的刑期。當日他向受害者表示深深道歉,只是官方的調查發現他詐騙的款額已上調為650億美元,所以不管他怎麼道歉,受害人也無法原諒他了。他這輩子要想換得自由之身恐怕不太可能。

1: 所謂Ponzi Scheme 是指1920年時義大利移民 Charles Ponzi宣稱投資美、義郵票用互換的方法可賺取巨額差價, 因此在波士頓地區騙得1,700萬美元。事實上他根本沒有去做郵票生意,而是用後來投資人的現金支付原有客戶的利息或本金,製造賺錢的假像,後來因被波士頓郵報(Boston Post)揭發而坐牢。




本文載自 消逝中的美國霸權 (商訊文化出版/張光華著)


53街的精華地段,形狀像個圓桶,外牆是紅色花崗石和厚厚的強化玻璃構成,自從1986年完工以後,便被共認為紐約新的地標,人們昵稱它為口紅大廈(Lipstick Building),一個非常浪漫有趣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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